2020年6月7日星期日

易中天《我山之石:儒墨道法的救世之策》摘錄 (一)

殺一個人,就有一重死罪。殺十個人,就有十重死罪。殺一百個人,就有一百重死罪。那麼請問,發動侵略戰爭,攻打別人的國家,大規模地殺人呢?發動掠奪戰爭,明火執仗地「奪他人食」,把別國的土地、人民、財產都據為己有呢?這些又該如何?……沒有罪。不但沒有罪,天下之人還要「從而譽之謂之義」,說他們是好漢,說他們是義舉,說他們是民族英雄,這豈非咄咄怪事(第四章《草根有話說》)

所有人都認為對的,也未必就一定正確(天下之所謂可者,未必然也)。(第四章《草根有話說》)

任何改革方案,都必須有可行性。所謂「可行」,還不僅是「可操作」。更重要的,是「合人情」。不能認為你作為改革者,作為領導人,怎麼怎麼樣了,大家也得跟着怎麼怎麼樣。(第五章《墨子的「國企改革」》)

真正的反對派,有水準的反對派,常常比我們自己還瞭解我們。(第六章《愛,有沒有商量》)

道德是甚麼?是人與人之間行為的規範。如果靠不住,怎麼規範?這就必須建立在人性的基礎上,也必須講人之常情。不講常理、常情、常識,就沒有基礎,不能實行。如果強制推行,只能造就偽善。(第七章《走東門,進西屋;打左燈,向右轉》)

在墨子看來,親愛自己的親人,這是人人都能做到的。因此這不是「道德」,而是「本能」。相反,只有打破了人與人之間的界限,超越了人人都能做到的「親親之愛」,實現普天之下人人平等的「博大之愛」——兼愛,才真正達到了道德的境界。(第七章《走東門,進西屋;打左燈,向右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