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0日星期六

易中天《書生意氣》摘錄 (五)


當中國人聽了耶穌的回答「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死她」這句話時,他們恐怕會爭先恐後地去打,至少也會非常起勁地在旁邊看,間或喊上一兩聲「打得好」之類的口號。因為「無罪者可先打」,即等於「有罪者不可打」,當然也等於「不敢打便有罪」。這樣,為了向別人證明自己「無罪」,……就必須上前去打,而無論那婦人是否果真有罪。(《懺悔與做人》)
就連不打不看都不行!因為不去打,也不看,不是有罪,便是有愧。有愧,即默認有罪。……如果默認有罪,人家就會猜想和追問是甚麼罪。在某個特定的場合下,比如在迦百農殿堂上,最大的可能當然就是和那婦人一樣的罪:如她一樣淫亂,甚或就是她的姦夫。這個嫌疑誰敢背?難怪在中國傳統社會,但凡有「捉姦」之事,打手和看客都非常之多,也非常起勁。(《懺悔與做人》)
在「文革」中,在批判「三反分子」、「牛鬼蛇神」時,幾乎不費甚麼氣力,很容易地就弄到了人人上陣、個個都是批判家的地步。道理也很簡單:你不上陣麼?你不喊口號麼?你不寫大字報麼?你不在這些「革命行動」中表現出「革命熱情」和「革命義憤」麼?那你就和他們一樣,也是「三反分子」、「牛鬼蛇神」。(《懺悔與做人》)
在「文革」中,麻木或「政治態度不鮮明」,也是要受到批判的。這時,如果繼續麻木,裝瘋賣傻,等着你的就只有批判會和瘋人院了。躲起來也不行。因為「你不問政治,政治要來問你」,正所謂「樹欲靜而風不止」。躲又躲不掉,逃又逃不脫,又沒法昧着良心參加打和看,連「麻木不仁」都不行,請問,這是不是受罪呢?(《懺悔與做人》)

2019年7月6日星期六

易中天《書生意氣》摘錄 (四)


人生之中,甚麼事最重要?……是選擇。……甚麼事最難?……還是選擇。如果有人繼續問下去,那麼,我還樂意於告訴他:最痛苦、最折磨人、最能釀成悲劇的,也是選擇。(《選擇的證明》)
有甚麼,能比一個人……寧願用生命來換取的更寶貴呢?……一個人,也許可以做到不要金錢、名譽、地位,卻很難做到不要生命。生命,是一個生命體最不能放棄的一己之私。……因此,一個人,……如果連生死……都能超越,那就再也沒有甚麼可以規範他限制他了。……然而生命何其寶貴。不到萬不得已,豈可輕生?!所謂萬不得已,就是到了只有獻出生命才能證明生命的意義與價值的時候。一切生命體都是要死的。在死與不死的問題上,我們其實並無選擇。所能選擇的,只是為甚麼而死,和怎樣去死。……問題只在於,怎樣才是「死得其所」?或者說,做出犧牲,究竟值也不值?(《選擇的證明》)
古人把死稱作「大限」,不是沒有道理的。此限一過,一切皆無。甚麼名譽、地位、財產,甚麼貧富、貴賤、榮辱,在死亡面前,都將化為烏有。所以,大限面前,最見真情;大限面前,最見風骨。(《選擇的證明》)
為甚麼在明明無論怎樣都只有悲劇結局時,人們仍不肯放棄選擇的權利,還要在最後關頭再選擇一次。難道不正是為了通過這最後的選擇,來證明自己無愧於生命,無愧於人生嗎?(《選擇的證明》)
當兩種意見都有道理卻又相互對立時,唯一的辦法,就是到一個更高的層次,或者到一個更帶根本性的問題那裏去找答案。(《懺悔與做人》)
「耳聞不如目見,來世不如現世」,中國人更關心的,還是自己當下、此刻的現實狀況:日子過得怎麼樣,有沒有飯吃有沒有官做等等。對於那些過於遙遠的問題,比如「人之初」或「世之末」之類,中國人的態度一般都比較淡漠,更傾向於把它們「暫付闕如」,或視為「無稽之談」……。總之,中國人對自己生前的事,最多關心到祖宗是否光彩榮耀,是否先前「比你闊的多了」;對自己死後的事,也最多關心到是否有一個棺材,一個墓穴,會不會「死無葬身之地」等等。總體上說,我們中國人是一個非常現世的民族……。(《懺悔與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