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1日星期日

易中天《我山之石:儒墨道法的救世之策》摘錄 (二)

過去我們總是認為,道德和功利是尖銳對立、涇渭分明的。比方說,見義勇為,就是不計利害;見利忘義,就是不講道德。因此,講功利,就一定是不講道德;講道德,就一定不能講功利。……不可否認,道德確實具有超功利性,也必須具有超功利性。因此,捨己救人高尚,損人利己缺德。但是請問,損人利己,損的是別人的甚麼?利嘛!捨己救人,舍的又是自己的甚麼?還是利。顯然,如果別人沒有利,就談不上「損」。如果別人的利是不受保護的,就沒有甚麼「損不得」。同樣,如果自己沒有利,或者這利益原本可有可無,捨他一下,也就沒甚麼了不起。可見道德的前提,是承認每個人的「利」。道德的目的,歸根結底也是為了保證每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不受損失。利之所在,豈非德之本源?(第七章《走東門,進西屋;打左燈,向右轉》)

在墨子看來,只有超越了人人都能做到的「親親之愛」,才真正達到了道德的境界。但是,當墨子大講兼愛好處的時候,他究竟是超越了呢,還是沒有超越呢?要知道,道德的超越性,最重要的就是超越功利呀!……在這個問題上,墨子怎麼不講超越性了?而且,更有趣的,是孟子反倒大講特講。孟子的名言是甚麼?「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仁義超越好處,道德超越功利,這不是講超越性嗎?……所以,不要簡單地把思想家分為「左派」和「右派」,左右是會相互轉化的。(第七章《走東門,進西屋;打左燈,向右轉》)

孟子的學生萬章曾經問他的老師,說「舜有天下也,孰與之」?也就是說,舜是怎麼得到天下最高領導權的?這個問題很嚴重,或者說很重大。……因為涉及政權的合法性。所謂「孰與之」,用今天的話說,也就是「誰授權」。孟子答曰「天與之」,就等於說是「天授權」。……萬章問,天授權,是反復叮嚀囑咐了嗎(天與之者,諄諄然命之乎)?這當然不可能。於是孟子說,天不會開口,它通過事實來說話(天不言,以行與事示之而已矣)。……天子做的每一件事,天也滿意認可,老百姓也滿意贊同,這就是天的授權,也就是天通過事實來說話。……孟子的說法是「天與之,人與之」。……這是孟子了不起的地方。表面上看,孟子的說法是雙重授權,既是「天與之」,也是「人與之」。但我們要知道,天是不說話的,也不可能給天子簽一份授權書。所以,歸根結底,還是人授權。這樣一來,孟子就「修棧道,暗度陳倉」,把「君權神授」變成了「君權民授」。(第八章《從君權到民權》)

2020年6月7日星期日

易中天《我山之石:儒墨道法的救世之策》摘錄 (一)

殺一個人,就有一重死罪。殺十個人,就有十重死罪。殺一百個人,就有一百重死罪。那麼請問,發動侵略戰爭,攻打別人的國家,大規模地殺人呢?發動掠奪戰爭,明火執仗地「奪他人食」,把別國的土地、人民、財產都據為己有呢?這些又該如何?……沒有罪。不但沒有罪,天下之人還要「從而譽之謂之義」,說他們是好漢,說他們是義舉,說他們是民族英雄,這豈非咄咄怪事(第四章《草根有話說》)

所有人都認為對的,也未必就一定正確(天下之所謂可者,未必然也)。(第四章《草根有話說》)

任何改革方案,都必須有可行性。所謂「可行」,還不僅是「可操作」。更重要的,是「合人情」。不能認為你作為改革者,作為領導人,怎麼怎麼樣了,大家也得跟着怎麼怎麼樣。(第五章《墨子的「國企改革」》)

真正的反對派,有水準的反對派,常常比我們自己還瞭解我們。(第六章《愛,有沒有商量》)

道德是甚麼?是人與人之間行為的規範。如果靠不住,怎麼規範?這就必須建立在人性的基礎上,也必須講人之常情。不講常理、常情、常識,就沒有基礎,不能實行。如果強制推行,只能造就偽善。(第七章《走東門,進西屋;打左燈,向右轉》)

在墨子看來,親愛自己的親人,這是人人都能做到的。因此這不是「道德」,而是「本能」。相反,只有打破了人與人之間的界限,超越了人人都能做到的「親親之愛」,實現普天之下人人平等的「博大之愛」——兼愛,才真正達到了道德的境界。(第七章《走東門,進西屋;打左燈,向右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