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4日星期六

易中天《書生意氣》摘錄 (七) ——〈他人不是上帝〉 (節錄)


……他人比上帝更難伺候,上帝只有一個,他人卻有許多。「人多議論多」,作起「事」來也許是「熱氣高,幹勁大」,可做起「人」來卻「意見雜,是非多」。比方說,一個老頭帶着孫子趕一頭毛驢進城去。他應該怎樣處理他們的走法呢?兩個人都在地上走,放着毛驢不騎,被認為是「太傻」;老頭騎,孫子不騎,或孫子騎,老頭不騎,一則是「不愛幼」,一則是「不尊老」,都被認為「太不像話」;老頭和孫子都騎上毛驢,又被認為「太狠心」。最後那老頭只好對自己的小孫子說,看來咱倆今兒個只好抬着驢進城了。
這個笑話的本意,大約是奉勸國人凡事要自己拿主意,不要甚麼都聽別人的。但在實際上,自作主張又談何容易!因為,一個人倘若當真自己做起主張來,比方說,那老頭和他孫子果真抬起驢來走路,可笑不可笑、可行不可行先不說,原先那些發表議論的人,肯定都會一齊憤怒起來:怎麼着?我們那麼多意見你都不聽呀?難道就你們自己正確?也太自以為是了吧?眼裏還有沒有人?等等,等等。結果,那老頭仍舊「不是人」。
其次,他人又是很容易得罪的。比方說,一個「小媳婦」,每天早上,是應該早點起床幹活服侍公婆呢,還是應該晚點起床多體貼一下丈夫呢?便很難掌握。結果是:起晚了得罪公婆,起早了又得罪丈夫。無論怎麼樣,都躲不過「得罪」二字。
他人之所以容易得罪,就因為「他人」不是「自己」。自己的心思尚且還不一定都「摸得透」;他人的想法,怎麼就一定能「吃得準」?吃不准,便會出錯,而且很可能「錯」了自己還不知道。比方說,前面說的那個小媳婦,就可能會遇到這樣的情況:丈夫孝敬父母,要她早起;公婆心疼兒子,要她晚起。這樣,她的問題就會反過來變成「起晚了得罪丈夫,起早了得罪公婆」了。
更糟糕的是,她還可能會這樣:起得早,丈夫恨她不懂溫存,公婆也不領情,認為她是「作秀」;起得晚,公婆怨她不懂孝敬,丈夫也不滿意,認為她是「偷懶」。這下子,她可真是「左右不是人」,怎麼也不討好了。這樣想來,你說做人難不難呢?
做人之難,還不僅在於此。
眾人人多嘴雜,意見分歧,標準不一,心思各異,倒也罷了。因為意見可以兼聽,標準可以統一,心理可以猜測,多少總還可以有點希望。麻煩在於,所謂他人,既不是鐵板一塊的整體,又不是各自獨立的個體,而是一個錯綜複雜的關係網絡。每個人,都不過是這網上的一個「結」。正所謂「牽一發而動全身」,你不小心得罪了某個人,其結果便很可能是得罪了這網上的一大片。
那麼,一個人也不得罪,行麼?也不行。因為人和人不一樣。不得罪壞人,就得罪好人;不得罪小人,就得罪了君子。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朋友,也都有自己的仇人。你得罪了一個人的朋友,固然是得罪了他;你不得罪他的仇人,沒準也是得罪了他。何況朋友的朋友並不一定都是朋友,仇人的朋友也不一定都是仇人。有「面和心不和」的假朋友,也有「捐棄前嫌,握手言和」的舊仇人,你哪裏弄得清、看得懂?一不小心,就可能稀裏糊塗地得罪了人。
得罪了人,會怎麼樣呢?結果當然可能很多,但有一條是完全可能的,就是不把你「當人看」。因為你已經把決定自己「是不是人」的鑑定權、評價權和證明權都交給了他人,那麼,得罪他人,豈非拒絕了這一鑑定、評價和證明,自己宣布自己「不是人」?你既然自己不把當人,那就怪不得別人了。
因此,在中國,最重要的一點,是萬萬不可輕易得罪人。咱們中國有那麼多誰也不敢得罪的「老好人」,原因之一,只怕就在這裏。
……我們只好去做人,只好去看別人的臉色,聽別人的閒話,把自己的一切都交給別人去評頭論足,而把一肚子的委屈都留給自己。因為你既然決定做人,那麼,別人當然也就有權對你的想法發表意見,對你的行為發表評論,對你的作風發表看法,也有權對你不接受他們的意見、評論和看法表示憤怒,並進而推論你「不會做人」,甚至「簡直不是人」。至於你的左右為難,無所適從,他可管不着,因為做人的是你自己,又不是他們。……

2019年8月10日星期六

易中天《書生意氣》摘錄 (六)


祥林嫂……竟然只知道別人可以說她「不像話」或「不是人」,卻不知道她也可以說別人「不像話」或「不是人」的。的確,她太把魯四老爺之流「當人」,也太把祝福之類的禮儀「當一回事」了。……也許,祥林嫂的悲劇並不在於她有甚麼「不像話或「不想做人」,而在於她太想「像話」或太想「做人」。她越是想「像話」,想「做人」,世道就越是不准她「像話」、「做人」,而人們也就越是派定她「不像話」、「不是人」。試想,如果祥林嫂不吃那一套,根本就不把甚麼「像話不像話」、「做人不做人」的放在眼裏——不讓參加祝福的籌備就不參加,不願聽阿毛故事就不去講,別人不理自己自己也不理別人,閻王爺要鋸成兩半就讓他鋸去,那麼,魯四老爺也好,其他甚麼人也好,甚至閻羅大王也好,又能把她怎麼樣呢?同樣,在當年的「批判會」和「鬥私會」上,大多數人,尤其是大多數知識分子,如果能保持沉默(簡單到只要沉默即可),一個字都不講,那個甚麼狗屁運動還可以搞起來嗎?林彪也好,江青也好,抑或其他甚麼人也好,還成得了氣候嗎?要知道,我們畢竟是「大多數」,他們畢竟是「一小撮」。「一小撮」還能弄得「大多數」走投無路,只有「死路一條」或連「死路一條」都沒有嗎?說到底,還是我們自己「吃」那一套。(《懺悔與做人》)
沉默和退場也未必就不是抗爭,也未必就沒有作用。比方說,當台上的人舉臂高呼「打倒劉少奇」、「打倒鄧小平」時,台下卻一片沉默,或集體退場,會怎麼樣呢?一個人沉默或退場當然無濟於事,但一群人呢?大多數人呢?全國人民呢?抵制「文革」之類專制政治的「殺手鐧」就是全國人民的集體退場。專制政治並不是總靠暴力、高壓和陰謀詭計來維持的,更多的時候還要靠臣民們的「合作」與「順從」。一旦沒有了這種「合作」,他們多半也就沒戲可唱。(《懺悔與做人》)
我們聽說一個人「從來不會」幹壞事時,這個人的「好」就十分可疑了。……沒有罪行過錯,還沒一點壞心眼?只不過「有賊心沒賊膽」(勇氣),或者「有賊膽沒賊能」(技巧)而已。顯然,「不會」犯罪只是笨,「不敢」犯罪只是怯,「不願」犯罪才是善。(《懺悔與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