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5日星期日

夏羽鋒《一片冰心在玉壺——論申生與里克》

《春秋‧僖公十年》記載了以下一件轟動列國的大事:

「晉殺其大夫里克。」

晉君誅殺里克一事,竟載於魯國史書,足見里克在晉國舉足輕重。問題是,里克既是晉國重臣,是中流砥柱、國之棟樑,國君為何痛下殺手,欲除之而後快?左丘明為《春秋》寫傳時,對此事補充了一項細節:

「(晉侯)將殺里克,公使謂之曰:『微子則不及此。雖然,子弒二君與一大夫。為子君者,不亦難乎?』對曰:『不有廢也,君何以興?欲加之罪,其無辭乎?臣聞命矣!』伏劍而死。」(《左傳‧僖公十年》)

晉惠公遣使對里克說:「無先生擁戴之力,則寡人坐不上晉侯之位。雖然如此,先生連弒奚齊、卓子兩位幼主,又逼死荀息。寡人為先生之君,未免太難吧?」

惠公的弦外之音,里克豈會聽不明白?但令里克悲憤的是,國君竟用「弒二君與一大夫」的理由,來誅除自己。須知奚齊、卓子並非里克所立,而是由晉室另一位重臣荀息所擁戴。里克不剷除奚齊、卓子和荀息,流亡梁國的公子夷吾――即後來的晉惠公――焉能回國即君位?故里克反駁:「不有廢也,君何以興?」現在,惠公不但不知恩圖報,反而以弒君之罪追究里克,難怪里克慨嘆:「欲加之罪,其無辭乎?」然後刎頸自盡,以流血的方式,了斷其叱咤風雲、權傾朝野的一生。

就事論事,惠公的確忘恩負義,但里克也不值得同情。相反,里克落得自殺的下場,完全是咎由自取。要說明里克何以死不足惜,則必須了解其弒奚齊、殺卓子,又逼死荀息、擁立夷吾的動機,而這一切都要由惠公的同父異母之弟――世子申生――的死說起。

據《左傳.莊公二十八年》及《史記.晉世家》的記載,申生與夷吾、重耳――即後來的晉文公――同為晉獻公之子。不同的是,申生之母乃齊桓公之女齊姜,是獻公的嫡妻,而重耳、夷吾之母則皆來自戎族,是獻公的庶室。按周代宗法,申生既是獻公的嫡子,則當立為世子,成為晉國的儲君。

申生身為晉、齊兩大侯國的後裔,其外公齊桓公又是春秋首霸,故其出身可謂比重耳、夷吾都要優越。加上申生為人忠孝,德行貞潔,其「賢公子」之美譽,舉世皆知,故申生儲君之位,可謂眾望所歸。假使獻公辭世,申生繼位,定必成為晉國一代仁君賢主。

可是,天意常不遂人願,世事總不如預期。

晉獻公五年,是申生人生中重要的轉折點。當年,獻公攻打驪戎,獲得一對絕色美女――驪姬及其妹。七年後,驪姬為獻公誕下公子奚齊,其妹則生下公子卓子。當時,申生之母齊姜早已夭亡,而獻公對驪姬姊妹卻寵愛有加。驪姬恃君侯之寵,盼望獻公廢申生,改立奚齊為世子。獻公迷於驪姬的美色,冀望奚齊能子憑母貴,因此也有廢申生之意。奈何申生世子之位早已定立,且世子乃國之儲君,地位重要,不可輕言廢立。再者,申生言芳行潔,並非劣跡斑斑、惡貫滿盈之徒,獻公要廢申生,實在難以服眾。

晉獻公雖為申生之父,然其為人不念骨肉之恩,行事卻更心狠手辣,為達到目的,雖至親,亦可殺。當年,獻公初踐君祚,為鞏固權勢,不惜血洗桓莊之族――獻公的曾祖父曲沃桓叔、祖父曲沃莊伯的後代,使致晉室公族凋零,埋下日後「三家分晉」的伏線。而今獻公欲廢申生而立奚齊,申生安能據世子之位而不讓?是以獻公調申生守曲沃宗廟,獨留奚齊、卓子於絳都,迫使申生離開晉國的權力中心,藉此削弱其在朝廷的影響力。然而,申生一日不死,奚齊就絕無繼位之望。調守曲沃只是謀殺申生的第一步,獻公還需要一個「堂而皇之」的理由來整死申生。

就在申生調守曲沃四年後,即晉獻公十六年,晉國出兵鯨吞霍、魏、耿三國。此戰中,獻公率上軍,申生領下軍,趙夙執轡駕車,畢萬持戈驂乘。凱旋返國後,獻公下令為申生修築曲沃城,又將耿、魏兩地分別賜予趙夙和畢萬。士蒍從獻公的安排察覺到申生被廢的端倪,於是對申生說:

「大子不得立矣,分之都城,而位以卿。先為之極,又焉得立?不如逃之,無使罪至。為吳大伯,不亦可乎?猶有令名,與其及也。且諺曰:『心苟無瑕,何恤乎無家?』天若祚大子,其無晉乎?」(《左傳.閔公元年》)

士蒍認為,獻公召申生從軍征戰,戰後又為其增建城邑,使其待遇與趙夙、畢萬等卿大夫無異,反映申生在獻公心中,只是大臣而非儲君。儲君人選是奚齊,而申生卻守着世子之位,禍患早晚會降臨在申生身上。士蒍勸申生學吳國先祖泰伯,主動放棄權位,及早流亡外國。若等到獻公「動手」才走,便為時已晚。士蒍又表示,若上天眷顧申生,申生即使流落他邦,最終也能回國繼位。

士蒍是獻公的心腹,深得獻公信任。當年屠殺桓莊之族的計劃,其幕後策劃人就是士蒍。士蒍洞悉獻公的心思,本來可以保持緘默,不對申生透露半點風聲,但士蒍還是出於好心,向申生指出其處境之危險,反映士蒍不忍看到無辜的申生,被捲入殘酷的權力鬥爭之中,而枉送性命。

對於士蒍的好意,申生說:

「子輿之為我謀,忠矣。然吾聞之,為人子者,患不從,不患無名;為人臣者,患不勤,不患無祿。今我不才而得勤與從,又何求焉?焉能及吳太伯乎?」(《國語‧晉語》)

申生表示,做人子也好,為人臣也好,當服從君父之命,勤勉不懈,而不該只顧及自己的名聲和爵祿。申生自覺才能駑鈍,卻得到父親重用,統領軍隊,職掌征伐,心懷感激,故無意仿效吳國泰伯而一走了之。

申生真是忠厚老實之人,以為獻公授其軍權,是出於賞識和信任,而不知此乃父親暗算自己的毒計。《老子》曰:「兵者,不祥之器」,《孫子》亦云戰爭乃「死生之地,存亡之道」。沙場上兵凶戰危,兩軍廝殺,刀光劍影,誰敢保證必能全身而還?雖說申生為下軍統帥,不須親身上陣殺敵,然行軍作戰,籌謀不周,稍有差池,便會落得覆軍殺將的下場。當年,周昭王貴為天子,親率六軍南征江漢,結果溺斃於江中,就是前車之鑑。若非歷朝歷代馬革裹屍的將帥比比皆是,唐人王翰恐怕不會慨嘆「古來征戰幾人回」。獻公差遣申生隨自己冒險出征霍、魏、耿三國,而使奚齊、卓子陪驪姬姊妹安然留守絳都,其用心「路人皆知」。

霍、魏、耿之役後僅一年,晉獻公再派申生率軍討伐東山皋落氏,又命狐突、先友、罕夷、梁餘子養、先丹木及羊舌大夫隨世子出征。然而,就在大軍出發前,獻公做了一件令諸將十分疑惑的事。《左傳.閔公二年》記載:

「大子帥師,公衣之偏衣,佩之金玦。」

偏衣是左右兩色合成的衣服,而金玦則指有缺口的銅環。獻公在申生臨行前,替其穿上偏衣,佩上金玦,狐突等人莫不感到奇怪,並就此事與申生開會討論:

先友曰:「衣身之偏,握兵之要,在此行也,子其勉之。偏躬無慝,兵要遠災,親以無災,又何患焉?」狐突歎曰:「時,事之徵也;衣,身之章也;佩,衷之旗也。故敬其事則命以始,服其身則衣之純,用其衷則佩之度。今命以時卒,閟其事也;衣之尨服,遠其躬也;佩以金玦,棄其衷也。服以遠之,時以閟之,尨涼冬殺,金寒玦離,胡可恃也!雖欲勉之,狄可盡乎?」梁餘子養曰:「帥師者,受命於廟,受脤於社,有常服矣。不獲而尨,命可知也。死而不孝,不如逃之。」罕夷曰:「尨奇無常,金玦不復,雖復何為,君有心矣。」先丹木曰:「是服也,狂夫阻之,曰:『盡敵而反』,敵可盡乎?雖盡敵,猶有內讒,不如違之。」(《左傳.閔公二年》)

梁餘子養說,凡率兵出征,必先經過受命、祭祀等儀式,並須穿上軍隊所用的韋弁服。今國君不賞常服而賜偏衣予世子,故意違反常理,其用意昭然若揭。梁餘子養勸申生速速離開晉國,以免落得「死而不孝」的惡名。罕夷贊同梁餘子養,認為偏衣有違正常做法,而金玦更透露國君與世子訣別的心思,反映獻公不欲申生得勝而歸。

諸將之中,先友最「樂觀」,說偏衣雖為雜色之服,但畢竟是國君君服之半。獻公賜偏衣予世子,並無惡意,且申生手握重兵,應把握戰機,奮勇殺敵,立下軍功,災禍自然遠離。

狐突感嘆先友不解君心,說如果國君重視此戰,則不會選擇在冬季發佈軍令,更不會以偏衣和金玦為賞賜。狐氏解釋,冬天象徵肅殺,偏衣代表疏遠,金玦意味離別,皆非吉兆。況且國君下達的作戰指令,是殺盡皋落氏人。無論世子如何指揮有度,將士如何浴血奮戰,都將難以完成。先丹木對此大有同感,說偏衣是連負責驅疫的軍夫都不會穿的服飾,更何況世子?又認為敵人根本不可能殺盡,即使殺得盡,完成了君命,驪姬仍會詆毀中傷申生。

很明顯,獻公為申生設下艱鉅的軍事任務,卻選擇在不合適的時節出兵,又賜偏衣、金玦兩樣不祥之物予申生,其用心就是不想戰事順利進行。獻公最想看到的,是申生為皋落氏之兵所殺。如此,則獻公不需親手處死申生,以免落得千古罵名,遺臭萬年,而奚齊卻能名正言順繼承申生世子之位。若申生指揮不當,用兵失利,為皋落氏所敗,則獻公也有冠冕堂皇的理由,治申生敗軍之罪,輕則可廢其世子之位,重則可將其明正典刑,以絕後患。獻公最不想看到的,便是申生打敗皋落氏,凱旋而歸。若此,則申生聲望益隆,既有忠孝之行,又有征伐之功,加上其優越的出身,獻公要撼動其世子之位,必定更難。

《國語.晉語》記載,皋落氏之役以晉軍大勝告終,申生殲敵於稷桑後,班師回朝。戰後五年內,獻公或忌憚於申生的威望及才幹,再無派遣世子出征之舉。驪姬催逼獻公儘快剷除申生,獻公束手無策,嘆曰:「吾不忘也,抑未有以致罪焉。」

申生在霍、魏、耿之役或未意識到君父害己之心,因而對士蒍的提醒不以為然。然而,經過皋落氏一戰,其部將狐突、罕夷、梁餘子養和先丹木已指出國君有易儲之意,梁餘子養更直言申生應儘早逃亡。彼時,申生再忠厚老實,也不可能對獻公的真正用意懵然不知。其實,早在獻公指派申生討伐皋落氏之時,里克已察覺到問題,於是對獻公進言:

「君行則守,有守則從,從曰撫軍,守曰監國,古之制也。夫帥師,專行謀,誓軍旅,君與國政之所圖也,非大子之事也。師在制命而已,稟命則不威,專命則不孝,故君之嗣適,不可以帥師。」(《左傳.閔公二年》)

里克援引古制,說國君出征,世子便該留守國內。若另有監國人選,世子參軍隨行,其職責也僅「撫軍」而已。里克指出,軍隊統帥須制定作戰計劃,發佈軍令。令行禁止,方能樹威於軍中。若統帥之位由世子充任,世子遇事而請示國君,則失威於將士;若不請示而專擅命令,則不孝於君父。故里克認為,領軍之責在於國君而非世子,獻公不應派申生出戰皋落氏。誰知獻公竟如此回應:

公曰:「寡人有子,未知其誰立焉。」(《左傳.閔公二年》)

獻公對里克不玩花言巧語說出一堆「政治正確」的託辭,如「試煉世子才幹」等等,來掩飾其任命申生為帥的真實意圖。相反,獻公坦言其子嗣眾多,世子之位是否由申生繼續擔任,未有最終決定。《國語.晉語》更記載獻公面色不悅,警告里克身為外姓朝臣,不可干預儲君廢立之事。里克看穿國君的眉頭眼額,自此不敢忤逆獻公的心意。里克退堂,遇見申生,申生問:「吾其廢乎?」里克答曰:

「告之以臨民,教之以軍旅,不共是懼,何故廢乎?且子懼不孝,無懼弗得立,修己而不責人,則免於難。」(《左傳.閔公二年》)

里克表示,獻公派申生治理曲沃,又命其為帥,處理戰事,申生若恭謹慎行,有何被廢之虞?里克又對申生說,為人子當孝順君父,而不應只顧慮到自己世子之位,只要做好自己而不怪責別人,就能免除災難。

好一句「修己而不責人」!申生責怪過獻公、驪姬和奚齊嗎?申生非但不曾流露過片言隻語的怨恨,更是一直做好自己的本分。身為世子,申生虛懷若谷,從不自視甚高,更不像一般紈絝子弟,終日沉迷酒色,否則其賢名從何而來?明知戰場凶險,但君父有命,申生還是盡忠職守,參加霍、魏、耿之役;縱使國君出征、世子監國是理所當然之事,但君父有命,申生還是克盡己職,統率晉軍打贏皋落氏。申生品性純良,德行高潔,軍功卓著,卻在里克口中,是個不忠不孝、只顧私利的不肖子,豈不可悲?

再說,獻公親口對里克講,「寡人有子,未知其誰立焉」。當申生問里克「吾其廢乎」,里克為何還對申生說「何故廢乎」?里克何不直言申生即將被廢的事實?連士蒍都道明「大子不得立矣」,「不如逃之,無使罪至」,里克還是告誡申生「修己而不責人,則免於難」。以里克擅於察言觀色的聰明才智,難道里克真心認為申生只要做好本分,禍患就不會找上門來?諷刺的是,最後迫使申生走上自殺末路的幫兇,正正是里克。《國語.晉語》記載:

(優施)曰:「……君既許驪姬殺太子而立奚齊,謀既成矣。」里克曰:「吾秉君以殺太子,吾不忍。通復故交,吾不敢。中立其免乎?」優施曰:「免。」旦而里克見丕鄭,曰:「夫史蘇之言將及矣!優施告我,君謀成矣,將立奚齊。」丕鄭曰:「子謂何?」曰:「吾對以中立。」丕鄭曰:「惜也!不如曰不信以疏之,亦固太子以攜之,多為之故,以變其志,志少疏,乃可也。今子曰中立,況固其謀也,彼有成矣,難以得間。」

優施是晉獻公的伶人,屬驪姬之黨。驪姬準備設局陷害申生,但礙於申生與里克的交情,加上里克乃朝中重臣,影響力大,故先派優施試探里克的立場。優施透露,國君已默許驪姬藉故殺死申生。里克一聽,得悉誅除申生是獻公的本意,於是不敢挺申生以抗君命,但里克也知道申生是個好人,故此也不想順君意以殺申生。左右為難之下,里克決定保持中立,置身事外,既不保護申生,也不協助驪姬。

翌日清早,里克與同僚丕鄭討論此事,丕鄭大感可惜,認為里克應該做的,是對獻公殺申生的主意,假裝不信,然後在朝中多為申生樹立黨羽,以鞏固其地位。如此,則驪姬欲加害申生之時,會顧慮到朝臣的取態和申生的靠山而不敢輕舉妄動,申生或可安然無恙。而今里克保持中立,只會為驪姬執行毒計大開方便之門,也使申生頓失眾卿的幫助,處於孤立無援的絕境。

對於丕鄭的分析,里克並非蒙童稚子,豈會不明白?但里克更明白的是,其權勢地位乃獻公所賦予。再者,桓莊之族是獻公的遠親,世子申生是獻公的親兒,獻公尚且加以殘殺迫害,外姓朝臣倘若忤逆獻公會有何下場,可想而知。人總為自己着想,明哲保身的里克根本不會為拯救申生,冒着丟官喪命的危險而得罪獻公。所以,縱使聽畢丕鄭之言,里克依然維持中立。《國語.晉語》更記載,里克「稱疾不朝」以示中立,三十日後,置申生於死地的「毒胙案」便發生了。

「毒胙案」是驪姬一手策劃、用以整死申生的一樁冤案。綜合《左傳.僖公四年》、《史記.晉世家》及《國語.晉語》的描述,晉獻公二十一年,驪姬藉口獻公夢見申生之母齊姜,命申生於曲沃拜祭其母。按禮法,申生祭祀完畢,須獻胙――即祭祀用的肉――予獻公。當時獻公田獵未回,驪姬便乘機在胙肉上下毒,並置鴆於酒中。六日後,獻公回朝,欲享用酒肉,驪姬故意叫獻公先驗酒肉,以策安全。結果,獻公奠酒於地,地隆起;命家犬和侍從吃肉,二者中毒而死。獻公震怒,下令處死申生的師傅杜原款。申生聞訊,既不自辯以鳴冤,又不逃亡以全生,而是以自縊的方式,結束其可憐又悲哀的一生。

綜觀申生的一生,其處境與後世的楚世子商臣、漢太子劉盈可謂十分相似。三人皆是嫡子,卻都因為君父偏愛庶子,而有被罷黜之虞。相異的是,商臣既有忠心耿耿的師傅潘崇為其出謀獻策,也有弒君篡位的狼子野心,故終能即楚王位;劉盈雖生性仁弱,惟其母呂雉是漢高祖的皇后,加上朝臣周昌敢於為易儲之事而頂撞高祖,故也能踐漢帝祚。而申生呢?齊姜早死,申生自幼失怙;師傅杜原款勢孤力弱,難以力挽狂瀾;而在驪姬準備「動手」的關鍵時刻,里克為自保而見死不救。申生既失母后庇護,又缺朝臣力挺,既無商臣殺父奪位之陰謀,也無泰伯遠走他鄉之決心,則申生要走的豈非死路一條?

申生誠非貪生怕死、愛惜羽毛之人。當年,士蒍為保存申生性命着想、梁餘子養為維護世子清譽考慮,已先後勸諫申生儘早離開晉國,惟申生仍選擇留在父母之邦。到「毒胙案」發生,驪姬栽贓嫁禍,申生被誣蔑成弒君殺父的逆子,彼時申生何解放棄與驪姬當廷對質的機會,反而甘願蒙上不白之冤而枉送性命?《史記.晉世家》提供了答案:

或謂太子曰:「為此藥者乃驪姬也,太子何不自辭明之?」太子曰:「吾君老矣,非驪姬,寢不安,食不甘。即辭之,君且怒之。不可。」或謂太子曰:「可奔他國。」太子曰:「被此惡名以出,人誰內我?我自殺耳。」

申生見君父年紀老邁,生活上時刻離不開驪姬的陪伴,感到若與驪姬當廷對質,揭露驪姬包藏禍心的真面目,難免會惹怒獻公。申生寧願含冤受屈,也不想君父因此事而傷心難過。但申生也想到,自己承擔了毒害獻公的罪名,天下又有何人會收留一個弒君殺父之人?既然流亡之路已堵,弒君之罪難逃,何不一死以謝天下呢?

申生真是忠孝至極,竟為父親着想,情願獻出一己性命,到死也不曾責怪獻公和驪姬。里克當年告誡申生「修己而不責人,則免於難」,豈不可笑?

申生亡故後,公子重耳、夷吾在驪姬的迫害下,相繼離開晉國,分別流亡至翟、梁兩地。夷吾奔梁後三年,晉獻公以荀息為人忠貞不貳,遂拜其為顧命大臣,將奚齊交託予荀氏後不久,便撒手人寰。里克趁奚齊初立,勢力未穩,遂於獻公的喪次上,殺死奚齊。奚齊死後,卓子繼位,但旋即又為里克所殺。荀息連喪奚齊、卓子兩位幼主,深感辜負獻公重託,愧對先君,故亦自殺而死。

里克連弒奚齊、卓子之舉,表面上出於公心,為晉室清除驪姬奸黨,實質上也有其一己之私的考量。因為,無論奚齊抑或卓子,其所倚重之人,都必將是荀息而非里克。荀卿憑着新君的重用,其權勢地位將必壓在里克之上。里克雖貴為前朝元老,亦將無可避免要仰其鼻息。

如今奚齊、卓子、荀息皆死,里克大權在握,頓時成為晉國政壇的「造王者」。鑒於晉國君位出缺,里克需要在獻公諸子中,擁立一人為君。除已故的恭世子申生外,獻公有子七人,可立為君的就只有重耳和夷吾兩人。里克原想立重耳為君,但遭到重耳拒絕。於是,里克將目光投向公子夷吾。夷吾為儘早回國即位,遂不假思索,輕率答應里克,即位後以汾陽之田百萬畝為賞賜。

對里克而言,最理想的局面,莫過於公子夷吾回國即位後,立刻兌現承諾,並且尊自己為「父」,一如呂尚之於周武王,管仲之於齊桓公。如此,則里克身處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其權勢地位之尊無人能及。可是,《老子》云:「輕諾必寡信」,果然夷吾即位後,便立即食言,不但不將汾陽之田賜予里克,更將里克掌握的軍政大權奪走,由呂省、郤芮等親信分掌要職,建立屬於自己的「領導班子」,把前朝元老里克排擠出晉國的權力核心。

晉惠公夷吾對里克非但無感恩戴德之心,更是恩將仇報,親手將里克送入鬼門關。《左傳‧僖公十年》記載:

「夏四月,周公忌父、王子黨會齊隰朋,立晉侯,晉侯殺里克以說。」

周襄王派周公忌父及王子黨,會同齊國「外相」隰朋,出訪晉國,承認晉惠公為合法的晉國君主。晉惠公為討好周天子,顯示自己維護「君君臣臣」的政治秩序,決定追究以下犯上的里克,問其「弒二君與一大夫」之罪,並將其正法。本文開首所述里克之死,即源於此事。

常言道:「人算不如天算」。里克大概做夢也不曾想到,自己一手擁立的國君,竟然會狠心誅除自己。假使里克當年依從丕鄭之言,力保申生,也許里克不會落得如此下場。可惜,權迷心竅的里克機關算盡,為免得罪獻公,竟對驪姬之謀坐視不理,變相出賣申生,使驪姬「欲加申生之罪,何患無毒胙之辭」。如今晉惠公為取悅周天子而清算里克犯上作亂之罪,申生都未曾說過的「欲加之罪,其無辭乎」,里克有何資格去講?其實,里克應該感嘆的,不是「欲加之罪,其無辭乎」,而是「天理循環,報應不爽」!

讀史至此,有感里克之亡實屬自掘墳墓,不值後人可憐。相反,申生孝順君父,忠心為國,戰功彪炳,卻因為驪姬的迫害而不得善終;夷吾言而無信,出爾反爾,了無戰功,卻憑藉里克的擁戴而南面稱孤。對比申生、夷吾兩人的德行和命運,不免令人唏噓嘆息,原來世道不公,自古皆然。《尚書》雖曰:「皇天無親,惟德是輔」,但現實偏偏是「天道不仁,以忠臣孝子為芻狗」。人生的際遇和結局,從不與品行才能相稱,由此可見一斑。

(此文於二零一八年十月六日首刊於《輔仁文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