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4日星期日

易中天《品人錄》摘錄 (六)


法制和道德其實是一種相輔相成的關係。法制是防範性的,道德是倡導性的。法制規定不准做甚麼,或不准怎麼做;道德則要求人們應該做甚麼,或應該怎麼做。這兩樣東西,缺一不可,因為它們的分工不同。比如出現了火災,道德告訴我們應該去救火,法制卻只規定不准縱火。不救火的人並不犯法,也未必不道德,因為他不救火的原因可能有很多,包括並無此種能力等等。只有那些有此能力卻見死不救的才不道德,只有那些見死不救還要幸災樂禍的才缺德,也只有那些趁火打劫的才犯罪。可見,道德與法不可相互替代,也不可隨意濫用。只有道德沒有法,則故意縱火和趁火打劫就無法受到懲罰;只有法律沒有道德,則幸災樂禍就無由受到譴責,見義勇為也不能得到提倡。(《海瑞.不合時宜的人》)
[古]時並沒有電報、電話、伊妹兒,一封文件從地方送達中央,往往要一個月的時間。皇帝足不出宮,對地方上的情況原本就很隔膜;京官不在現場,也未必能有準確判斷。加上這些奏摺往往又用華麗的文辭寫成,讓人看來不着邊際,不得要領,甚至摸不着頭腦,由此便作出決策和判斷,還有不犯官僚主義錯誤的?(《海瑞.無法醫治之國》)
允禩的「八爺黨」顯然犯了一個錯誤。他們只知道「得人心者得天下」,卻不知道這天下如果是皇帝的,而且牢牢被皇帝掌握在手心裏,那麼,「得人心」就不如「得君心」。甚至,越是得人心,就越是不得君心。因為任何獨裁的君王都絕不會允許別人的威望和受到擁護的程度超過自己。(《雍正.如此父子》)
常言道:身正不怕影子斜。如果自信行得正,站得直,光明磊落,坦蕩無私,何必去管別人的說三道四?如此喋喋不休地為自己辯解,反倒讓人覺得裏面有甚麼貓膩?(《雍正.誰是贏家》)
一個人的進退榮辱、成敗臧否,並不完全由他自己決定,甚至完全由不得自己。當然,如果曹操為人忠厚老實,武則天也心慈手軟,他們確實不會留下罵名,但他們的個人前途卻很渺茫。他們的事業不會成功,他們自己的身家性命也未必會有甚麼保障。曹操也許會在那亂世死於非命,武則天則只能在感業寺裏了此一生,這難道就不是悲劇?(《文化與人》)
我們總是習慣於把王朝的興衰、事業的成敗、歷史的更替和事情的對錯都歸結為個人的原因,歸結為某個領袖人物或主導人物個人品質的優劣好壞。與此同時,歷史人物也都被按照一種簡單的善惡二元論,被分成好人和壞人、君子和小人,分成仁君和暴君、明君和昏君,或者忠臣和奸臣、清官和貪官,以及好漢和混蛋、英雄和流氓等等。於是,歷史人物無一例外地都被臉譜化了,中國歷史則變成了一個大戲臺。紅臉的、白臉的、花臉的和沒有臉只有白鼻子的,紛紛登臺亮相,你方唱罷我登場。(《文化與人》)